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更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大局,依法惩治和预防涉环境犯罪,进一步凝聚涉环境犯罪刑法理论与实务研究合力,北京大学犯罪问题研究中心、韩国h漫 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、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、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、云南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第三届“滇池刑事法治论坛”征文活动,具体通知如下。
一、征文主题
征文围绕“涉环境犯罪”这一中心主题展开,投稿作者可在下述选题方向范围内,结合自身研究兴趣与学术积累,自主拟定具体题目,提倡“小题大做、深入挖掘”,避免大而空泛的研究。
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对生态环境刑法适用影响
生态环境犯罪中“行刑衔接”问题研究
预防性刑法观念在生态环境犯罪治理中的适用
恢复性司法在生态环境犯罪治理中的具体适用
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案件中的适用
生态环境犯罪不起诉制度的完善与实践探索
行政许可瑕疵对资源类犯罪定罪量刑的影响
非法捕捞行为“情节严重”认定标准
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中人工繁育个体的定性与量刑
非法占用农用地“造成耕地大量毁坏”的认定标准与实践把握
非法采矿案件中矿产品价值计算的争议与规范方法
盗伐林木与滥伐林木的司法界分
林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刑事司法路径
新能源产业(光伏、风电)发展中的生态犯罪风险防控
民族地区生态保护传统与现代刑事治理的融合路径
生态环境犯罪其他疑难问题研究
二、投稿需知
(一)稿件要求
论文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,字数控制在8000—15000字,观点明确、逻辑严谨、数据翔实,兼具理论创新性和实践指导意义,严禁抄袭、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。
(二)格式要求
1.论文题目为二号黑体,居中;副标题为三号楷体。
2.作者所在单位及姓名标于论文标题下一行,居中,四号楷体。作者单位及所在部门、职务职称(均为全称)、学历、联系方式以注释形式在第一页下脚注注明,注释序号为“*”。
3.摘要300字左右,关键词4至5个,均为四号宋体。
4.正文为四号宋体,全文单倍行距。各级标题序号依次采用“一”、“(一)”、“1.”。
5.注释一律采用脚注,每页重新编号,编号用“1、2、3......”。脚注文字为五号宋体。论文末尾不列举参考文献。
6.引用以必要为限,同时不得曲解原作者观点。引用书籍格式为“王桂五:《论检察》,中国检察出版社2013年版,第13页。”引用文章格式为“王桂五:《检察制度与行政诉讼》,载《中国法学》1987年第2期,第32页。”引用报纸格式为“朱孝清:《更全面更高层次的公平正义》,载《检察日报》2023年1月20日,第3版。”其他体例参照《法学引注手册》。
(三)投稿方式
电子稿件发送至指定检察内网邮箱[email protected],文档名称统一命名为“作者姓名+论文标题”。作者单位及所在部门、职务职称(均为全称)、学历、联系方式以脚注形式标注在论文第一页页脚。
(四)截稿时间
征文截稿日期为2026年7月10日(以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),请各位作者合理安排撰写进度,确保作品按时报送。
三、征文评选
征文收集工作由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负责,五家单位将联合组织评选,优秀论文作者将受邀参加第三届“滇池刑事法治论坛”。
第三届“滇池刑事法治论坛”,拟定于2026年8月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举办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四、征文联系人
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:许勤 电话:0871-64993659
检察内网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互联网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
2026年4月10日